5.2 电性能要求


5.2.1 消防用基地式、固定式、车(船)载式、便携式和袖珍式无线电话机电性能应符合SJ 2710中3.2条要求。
5.2.2 消防用头盔式无线电话机电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1
表1
续表1
续表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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